迴旋處與螺旋形迴旋處
迴旋處是香港常見的路口設計。駕駛者只需掌握三件事:駛近時駛入正確的行車線、適時發出指揮燈信號、讓路給右方車輛。本頁按運輸署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解釋規則,然後到模擬器實際操控練習。
甚麼是迴旋處
迴旋處是以中央安全島為核心的環形路口。香港車輛靠左行駛,守則訂明駛入迴旋處時,必須轉左,因此車輛在迴旋處內一律順時針繞行,所有出口都在左方。
駛近及駛入迴旋處
守則要求駛近迴旋處時:
- 減慢車速。
- 盡早決定你會在哪一個出口駛出。
- 駛入正確的行車線(見下文三種情況)。
- 駛入迴旋處時,除非有道路標記另作指示,否則讓路給迴旋處內從右方駛來的車輛。駛近讓路線時要轉頭望右,看清楚右方環道(運輸署設計手冊以「直至上一個入口或約 50 米」為設計視距),確認沒有車輛駛近、安全時才駛入。
- 如前路無阻,應繼續向前駛;但看見出口受阻時,不要駛入。
此外,須讓路給正在橫過或等候橫過馬路的行人。
在迴旋處內及駛出時
- 在迴旋處內駛近出口時,提防並禮讓在你面前越過的車輛,特別是有意在該出口駛出迴旋處的車輛。
- 駛出迴旋處時,要注意可能有車輛從左後方越過你的路線。
- 若錯過了出口,應繼續圍繞迴旋處行駛,直至再次駛近該出口,然後離開。切勿突然切線或停車。
- 留意單車和電單車,給他們多些空間;注意車身較長的車輛,它們駛入和駛經迴旋處時可能會越線行駛。
行車線與指揮燈:轉左、直駛、轉右
以下以四個出口的雙線迴旋處為例,由南路駛入。綠線是建議路線,車身上亮起的橙燈是駛入前應發出的信號。除非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另作指示,守則的做法如下:
轉左
- 從左線駛入,並發出左轉信號。
- 沿迴旋處的外線行駛。
- 繼續發出左轉信號,然後離開。
直駛
- 可從左線或右線駛入;不要發出信號。
- 在迴旋處內,繼續沿該線行駛。
- 經過你選定的出口之前一個出口後,發出左轉信號,然後離開。
轉右或掉頭
- 從最右線駛入,並發出右轉信號。
- 沿迴旋處的內線繼續行駛,繼續發出右轉信號。
- 直至經過你選定的出口之前一個出口,才發出左轉信號,然後離開。
三線迴旋處:直駛可從左線或中線駛入;轉右可從右線或中線駛入,沿內線或中線行駛;使用內線者發出左轉信號時,可先轉往中線。
螺旋形迴旋處
運輸署自 2004 年起試驗螺旋形迴旋處,現時全港公共道路上約有 260 個傳統式迴旋處及 27 個螺旋形迴旋處(2026 年 2 月立法會資料)。兩者的分別只在環道上的道路標記:傳統式是同心圓線;螺旋形的車道線向外螺旋,引導內線車輛駛出迴旋處。
使用方法與傳統式大致相同:減速、盡早決定出口、駛入適當行車線、駛入時讓右方車輛,而燈號的做法亦完全一樣。但有一個關鍵分別:
傳統式迴旋處:由內線駛出的車輛,須讓路給沿外線行駛的車輛。
螺旋形迴旋處:沿外線行駛的車輛,須讓路給從內線沿道路標記駛出的車輛。
螺旋線的畫法(運輸署《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》第三冊圖 5.6.5.2):環道上內線與外線之間是一條長虛線;在每個有兩條出口車道的出口之前,這條虛線分出一條切線式虛線接駁出口的車道線,引導內線車輛不用轉線便直接駛出;入口的車道線亦以切線接入環道。外線車輛若要繼續繞行,便要橫過這條虛線,即切入內線車輛駛出的路線,所以必須先讓路。以下以將軍澳寶琳北路/寶寧路/寶順路迴旋處(2015 年改為螺旋形)為例,由寶順路駛入:
- 駛近時留意預告方向指示標誌及路面的目的地車道標記,選定行車線。
- 駛入後留在自己的行車線,跟隨螺旋線;只在安全情況下才轉線,並發出燈號。
- 在外線經過並非自己目標的出口時,望向右後方:內線有車打左燈準備駛出,便要讓它先行。
- 駛出時即使道路標記對你有利,仍要留意左後方可能越過你路線的車輛。
模擬器第 2、3 關以沙田馬鞍山路/恆康街/馬鞍山村路迴旋處(傳統式)為路面;第 4 關以上述將軍澳螺旋形迴旋處為路面。路面幾何按 OpenStreetMap 資料繪製,車道數目及分隔島形狀經簡化,並非工程圖則。
常見錯誤
- 過早發出左轉信號:尚未經過目標之前一個出口便亮左燈。
- 轉右卻從左線駛入:不算違法,但到出口前要橫越其他行車線,容易與外線車輛發生衝突。
- 沒有讓右方車輛:只看前方便駛入。
- 駛出時沒有發出左轉信號:入口等候的車輛無法判斷你的意圖。
- 錯過出口時突然切線或停車:應繼續圍繞迴旋處行駛,再次駛近該出口時才離開。
到模擬器練習
以鍵盤、手掣或觸控操控車輛,由指定出口駛離迴旋處。系統會即時提示行車線、指揮燈及讓路情況,並在每程結束後給出報告。
開始教學關 所有關卡資料來源:運輸署《道路使用者守則》(2020 年 6 月版)第五章「迴旋處」,第 80 至 81 頁(網上版);道路安全議會《道路安全通訊》第 30 及 60 期;立法會十六題(2015 年 12 月 9 日)及二十二題(2026 年 2 月 25 日)書面答覆。